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1
公司强行降薪后的_____申请
我是_________年10月8日进公司,并签订有合同,前段时间本人因与公司产生矛盾,被公司单方面书面通告降职,然后又开出薪资调整通知单要求降薪,本人已在通知单上明确表达了反对意见,但今天拿到工资条后发现工资还是被降了。
对此我想到申请劳动_____。
但有以下问题需要各位专家指点:
1、现阶段我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赔偿吗(亦或只能要求公司恢复职位和薪水)
2、如果能解除劳动关系,那我可以要求公司赔偿三个半月的'赔偿金吗(包括一个月的代通知金)——我的工作年限刚超两年没几天。
3、近期公司已没有安排我具体的工作(目的是想逼我主动离职,这样它就可以免于赔偿了),到_____的时候公司可不可以认为我没有完成工作而对我产生不利
合同人律师:
1你要有证据证明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
2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你当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按经济补偿金的二倍计算,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2
申请人
被申请人
姓名
或单位名称
姓名
或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性质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职务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性别
年龄
民族或国籍
用工
性质
民族或国籍
用工
性质
工作单位
工作单位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请求事项:
事实和理由:
此致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_年_月_日
附:副本份;
注:1、申请书应用黑色或者蓝色水笔书写或打印,打印必须使用A4纸,文末的'落款应为申请人的亲笔签名或盖章。
2、请求事项应简明扼要地写明具体要求。
3、事实和理由部分空格不够用时,可用同样大小的纸(A4纸)续加中页。
4、申请书副本份数,应按被诉人数提交。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3
申请人:__汉族__年10月21日生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__号__花园16-2-1303
被申请人:山东__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__
地址:__电话:__
仲裁请求
1、依法裁决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合法。
2、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28764元。
3、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2997.3元。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于__年2月7日到被申请人上班,在职期间尽职尽责,但被申请人一直没有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没有依法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__年11月份,申请人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依法与被申请人解除了劳动关系。
被申请人不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没有依法为申请人交纳社会保险等行为,严重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提请仲裁,请求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此致
敬礼!
__县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
__年__月__日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4
申请人:,(个人信息)。
被申请人:海南某某科技有限公司,(基本信息)。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直营事业中部某某大区河南区域某某战区负责人:某某。
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__年12月工资共计3500元;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__年7月至20__年12月工作一年5个月的经济补偿金5444×1.5=8166元(标准按20__年的月平均工资5444元计算);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__年7月至20__年12月工作一年5个月的经济补偿金5444×1.5×2=16332元(标准按20__年的.月平均工资5444元计算);
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个月的代通知金5444元。
5、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协助申请人办理失业保险转移。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__年7月进入被申请人单位海南某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劳动合同规定月基本工资3000元,全勤奖100元,常规类补助475元,每日工作9小时,实行大小周轮休,一周单休,一周双休,许昌办公地点位于某某广场4号楼419。正常工作期间,20__年12月15日进行办公室退租,12月17日本人名下所有门店、充电宝设备被公司强制划走。12月20日企业微信账号被强制清退,钉钉工作台营销管理系统被强制清退。12月20日强制更改考勤班次、打卡地点,最近打卡地更改为xx办公室(路2号),距离本地147.6千米,导致本人无法打卡进行考勤。本组其他同事系统均正常,以上公司均在本人未知情情况下强制操作,是想让我系统显示旷工三天,自动离职。后来被申请人于20__年1月5日向我推送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将申请人予以辞退。被申请人找各种理由将申请人辞退。其行为已严重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申请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向贵委提起劳动仲裁,望贵委依法支持申请人仲裁请求。
此致
xx市xx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20xx年1月20日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5
申请人:(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___,民族:________,出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原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___,民族:________,出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原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职务: 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提示:
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在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范围内申请劳动仲裁,如果过了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申请,合法权利就无法得到保障。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超过申请时效期间提出仲裁申请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会驳回仲裁申请。
仲裁请求:
________________公司未按国家和________________的有关法律法规缴纳________(申请人)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侵犯了________(申请人)的社会保险权益。现提出以下要求:
1、要求________________公司(被申请人)补缴________(申请人)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聘用期间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
2、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________________公司缴纳因未办理________(申请人)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而产生的________和________应缴的滞纳金,罚款等一切费用。
3、________(申请人)在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工资收入主要包括聘用工资,课时费,奖金。要求________________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正确计算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缴费基数应包括聘用工资、课时费、奖金、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聘用有关的'其他所得。
事实和理由:
________________公司(被申请人)与________(申请人)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________事业单位聘用合同,_____________(申请人)在________年____月申请解除聘用合同,自20xx年9月1日起解聘。________________公司(被申请人)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聘用_____________(申请人)期间________未履行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________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第六条规定甲乙双方应当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参加社会保险。甲方按规定的交费比例给乙方缴纳由甲方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同时,按照规定代扣代缴由乙方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乙方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证据清单及有关证据材料
1、《________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2、_____________(申请人)工作日志
3、_____________(申请人)工资明细
4、_____________(申请人)社保扣缴明细
申请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风险提示:
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的同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递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为劳动者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劳动关系相关证明,其它证明材料。
3、申请人系用人单位的,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
4、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6
申请人:________,男,________________年7月18日生,原系________市________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住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村________巷________号;电话: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市________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街________号(通讯地址:________路________号东鼎大厦__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
请求事项:
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所欠工资________________元;
2、支付克扣申请人应得出差补贴及申请人出差垫付款________________元;
3、支付经济补偿金________个月(每月工资________元,工资报酬的百分之二十五)共________元;
4、被申请人承担劳动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________年9月正式到被申请人________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上班,担任其副总经理一职,当时由于公司经营不规范,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申请人在职期间兢兢业业为公司出谋划策,在总经理审批后举办了一系列活动使公司逐步从最初的几辆车发展到现在的七十余辆车。
今年又为公司完成春运,由于公司新车上牌耽误等原因,导致没有按预约的'时间到达,预定任务为________万元,实际回收________万元,除去费用,不算来回载客赢利,每台车的净利仍能达到________万元,对于这样的利润对于被申请人________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来说,还是史无前例的,但被申请人却以此为原因克扣我的工资、补助、应报销的业务款项不予发放。
基于以上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等的相关规定,诉讼贵处,请求依法裁决,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________市________区劳动局劳动仲裁委员会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7
反诉人(本案被申诉人):
被反诉人(本案申诉人):
反请求事项:
1、裁定被反诉人支付赔偿反诉人的培训费人民币xx元;
2、裁定被反诉人赔偿反诉人重新培训所需费用xx元;
事实与理由:
20xx年3月11日,被反诉人与反诉人口头约定:由反诉人提供培训费用xx元资助,被反诉人通过远程方式参加话务员上岗职业培训,为了方便被反诉人学习,反诉人提供实习场地和实际操作指导。待被反诉人考取职业资格证需在反诉人处服务两年。
20xx年3月17日至20xx年3月30日,被反诉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20xx年4月7日。被反诉人参加资格考试,在等待颁发资格证书期间,反诉人多次要求与被反诉人按照之前约定签订劳动合同,正式确定双方劳动关系。未知何故,被反诉人拒绝按照口头协定签订合同。
因被反诉人的违约行为,导致反诉人招聘计划搁置。不但影响公司正常运作,浪费公司的'培训费用及培训指标。
综上所述,被反诉人违反双方约定,依法应向反诉人赔偿损失及支付培训所需费用。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8
申请人:武汉市汽车工业配件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为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五路17号(三新材料产业孵化器后三楼102号),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
被申请人:王丙南,女,汉族,1969年4月29日出生,住武汉市汉阳区碧湖社区14栋3—102号,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
申请事项:
1、判决撤销硚劳仲裁字[20xx]第198号仲裁裁决书。
2、判决本案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1、仲裁所依据的事实不清。
申请人于20xx年7月1日开始承接xxxxx清洁综合服务项目。承接该项目后,申请人即于当日和第三人xxx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将该项目中的劳务工作分包给第三人。被申请人就是由第三人聘请的劳务人员。xx仲裁委员会在没有查清上述事实的情况下,认定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是劳动关系是错误的。
2、仲裁裁决的法律适用错误。
被申请人于20xx年8月24日到第三人处应聘保洁员岗位,因故于20xx年3月4日与第三人解除劳务关系。被申请人于20xx年11月份向xxx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其仲裁请求已明显超过了仲裁时效,应当依法予以驳回。但是xx仲裁委员会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认定被申请人的`请求没有超期,并予以支持,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3、仲裁程序违法。
在仲裁开庭前,申请人向xxx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了《追加第三人申请书》,仲裁委表示同意追加,第三人也依法参加了庭审、辩论,并在庭审笔录上签字确认。但是在最后的裁决书中却不同意追加第三人,没有关于第三人裁决,也没有说明理由。仲裁委的这种行为是严重违反法律关于仲裁程序规定的。
综上所述,xxx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该案的审判过程中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所作出的仲裁裁决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愿贵院判如所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9
申请人:杨X,男,汉族,XXX年X月X日生,住合肥市庐阳区XX路19号。
被申请人:合肥XXX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合肥XX开发区xx工业园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XXX,该公司董事长。电话:XXXXXXXX。 仲裁请求:
一、裁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2500元/月*10.5个月)×2倍=262500元;
二、裁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xx年度第一、二季度奖金2万元;
三、裁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未休年休假工资(12500÷21.75)元/天×(5天/年×3年)天×3倍=25862元;
四、裁令被申请人为申请人办理社保转移、失业等手续。 事实和理由:
申请20xx年X月进入被申请人公司从事财务工作,20xx年X月调入公司销售管理部任经理助理职务,20xx年X月任商务主管工作,20xx年7月之后任营销部副经理职务。申请人的工资为月基本工资+季度奖金+加年终奖。20xx年度的申请人的月基本工资为5000元,四季度奖金为4万元,年终奖为5万元,平均每月工资 为12500元。20xx年X月申请人因事向被申请人请假,获得被申请人的同意,请假期间
申请人仍严格按照被申请人公司的`要求进行审核业务报表等工作。20xx年1月1日带薪年休假制度施实以来,被申请人一直未安排申请人休年休假,也未支付申请人未休年休假工资。20xx年7月23日被申请人莫名在合肥晚报上刊登了一个《公告》以申请人请假期间未来公司上班为由解除了与被申请人的劳动合同。申请人很是不解多次找被申请人理论,被申请人对此未作解释。另被申请人扣发了申请人20xx年第1、2季度的奖金2万元。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赔偿金;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带薪年休假工资;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第一、二季度的奖金。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申请人特向贵委申请劳动仲裁,恳求裁如所请为感!
此致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20xx年X 月X 日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10
申请人:xxx汽车工业配件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为xxx硚口区古田五路17号(三新材料产业孵化器后三楼102号),邮政编码:xxx,电话号码:xxx。
被申请人:王丙南,女,汉族,1969年4月29日出生,住xxx碧湖社区14栋3—102号,邮政编码:xxx,电话号码:xxxxxxx。
申请事项:
1、判决撤销xx劳仲裁字[20xx]第198号仲裁裁决书。
2、判决本案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1、仲裁所依据的事实不清。
申请人于20xx年7月1日开始承接xx清洁综合服务项目。承接该项目后,申请人即于当日和第三人xxx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将该项目中的劳务工作分包给第三人。被申请人就是由第三人聘请的劳务人员。xx仲裁委员会在没有查清上述事实的情况下,认定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是劳动关系是错误的。
2、仲裁裁决的法律适用错误。
被申请人于20xx年8月24日到第三人处应聘保洁员岗位,因故于20xx年3月4日与第三人解除劳务关系。被申请人于20xx年11月份向xxx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其仲裁请求已明显超过了仲裁时效,应当依法予以驳回。但是xx仲裁委员会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认定被申请人的请求没有超期,并予以支持,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3、仲裁程序违法。
在仲裁开庭前,申请人向xxx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了《追加第三人申请书》,仲裁委表示同意追加,第三人也依法参加了庭审、辩论,并在庭审笔录上签字确认。但是在最后的裁决书中却不同意追加第三人,没有关于第三人裁决,也没有说明理由。仲裁委的这种行为是严重违反法律关于仲裁程序规定的。
综上所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该案的审判过程中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所作出的仲裁裁决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愿贵院判如所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8月9日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11
申请人:邹_________,女,19_______年3月16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____________,户籍地址:广东省___市___镇_村____村35号。联系电话:1392945_________.
被申请人:东莞嘉_________模杯厂;公司地址:东莞市道窖镇大岭丫村中心路旁。
法定代表人:张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仲裁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______年3月份的工资2160.4元(固定工资20______元+计件工资160.4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540元(2160元×25%),共计2700元。
2);裁决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4320元。
3);裁决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因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6000元(从20______年12月18日到20______年3月31日,共3个月零13天)。
上述3项请求金额总计13020.4元。
事实经过:
20______年11月18日申请人入职被申请人处任“跟单”一职,入职时双方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书》,双方口头约定申请人的工资底薪为20______元,另加计件提成;被申请人每月30号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申请人支付上个月的工资;在20______年3月25号,被申请人以申请人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为由,要求申请人写辞职书,申请人不愿意,说除非是本人意愿,别人是无权叫本人写辞职书的,后来被申请人出动各级负责人劝说申请人写辞职书,都无果,被申请人便在3月30号发出《辞退书》,强行与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但以财务出差为由,说迟几天会转账2月份和3月份工资到申请人银行户头。然而被申请人却没有履行约定的义务,只支付了2月份的工资给申请人,故意拖欠申请人3月份的工资,后申请人多次向被申请人要求支付工资都无果,20______年4月28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道窖镇劳动局调解,调解不成。申请人离职前的月平均工资为2160元。
申请人认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第五十条等规定,申请人作为劳动者,在提供了劳动后,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及时足额向申请人支付劳动报酬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本案中,被申请人安排申请人劳动,在辞退申请人后却不及时支付申请人应得的劳动报酬,违反了《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规定,因此被申请人除应当向申请人支付被拖欠的工资2160元外,还应当依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加付拖欠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540元(2160元×25%)。
2,被申请人在毫无根据的情况下,以申请人“不能胜任工作”为理由强行辞退申请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等规定,被申请人须向申请人支付2倍的经济补偿金为4320元(计算方法:月平均工资2160元×1个月×2倍)。
3,被申请人与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后,却不依法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八十二条之规定,被申请人依法应当支付申请人自20______年12月18日至20______年3月31日期间的二倍工资的差额6480元(计算方法:2160元×3个月)。
由于被申请人存在违法、违约的行为,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且态度强硬,严重破坏了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引发了本次劳动争议案件的发生,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的规定,为了捍卫国家法制的统一与尊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之规定,特向东莞市道窖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劳动仲裁,请贵仲裁委员会查明事实,依法作出公正裁决。
申请人:____________
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